市侨联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1-04-05 访问量:5264/人次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离退休干部长期接受党的教育培养,是一支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队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特制订以下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要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来安排,次数要适当,内容要丰富,形式要灵活多样。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要指定党员负责联系,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会议精神,通报党支部活动、工作情况和重大时事政治;要经常了解其思想、生活情况,听取并反映其意见和要求。
2、学习制度。要把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活动经常、内容明确。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章》,中央、省、市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同时,应根据党员的需要,丰富学习内容,包括经济、科技、哲学、历史、艺术、养生等,活跃学习氛围,可以通过交流、讲学、讨论和举办学习成果展览等形式增强学习实效。
3、民主评议制度。要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积极的思想斗争,将评议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4、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离退休干部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报告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等情况。
5、联系党员制度。党支部要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书面传递等方式,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生活、学习、健康和发挥作用等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
6、走访慰问制度和探望制度。党支部要对离退休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对生病住院、长期患病的党员,支部要定期派人看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党费收缴制度。要按照党章规定,由支部逐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年底向党员公布,对不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教育,杜绝党员少交、拖交及漏交党费的现象。
8、监督检查制度。党支部要对离退休党员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或按规定提出建议,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纪律处分。